采购项目时效
为配合各部门完成各项采购,采购处特整理不同金额的采购项目对应的时效,以便各部门根据自己的采购交付时间,反推采购申请归档时间。
时效常规状态下采购项目时效参考:
此数据为采购处月度总单量在正常范围内所得出的数据,如遇单量激增的月份,采购时效会有所延长。
采购时效定义:采购申请单审批归档结束,至合同签署完成的时间。(采购申请应由单请申请部门自行跟进直至归档结束)
注:采购申请提交不是时效的开始时间,采购申请归档结束才是采购时效开始计算的时间。
项目金额 | 正常时效(天) |
100万以上 | 61 |
50-100万 | 47 |
10-50万 | 26 |
5-10万 | 19 |
5万以内 | 15 |
如有以下几种情况,实际时效需要累加:
1. 此时效是在采购处月工作量80单以内的时效,若总工作量超过80单,时效会增加。
2. 如需供应商提供设计稿、打样、送样、测试结果后,才能签署合同的,时效请酌情增加。
3. IT的集成或弱电类综合性项目,时效需增加7天。
4. 如项目过程包含了3天(含)以上的长假,时效需酌情增加。
5. 年度合同的,根据项目复杂程度计算时效,不在此时效范围内。